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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的意见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临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临沂临港产业区管委会,各县级事业单位,各高等院校: 

为进一步加强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推动职业教育资源优化配置,提升职业教育办学水平,培养更多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急需的各类技能人才,为实施科教兴市战略和人才强市战略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现就加强我市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发展目标 
1、总体要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紧紧围绕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人才需求,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与市场需求和劳动就业紧密结合,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结构合理、形式多样、灵活开放、自主发展,有鲜明临沂特色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以实施“四项工程,完善一个机制”为重点,以创建国家级示范学校、国家级、省级重点职业院校、骨干示范专业、名牌重点专业和举办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为抓手,加大投入,创新机制,突出特色,全面提升我市职业院校的基础能力,为技能型人才培养提供基础保障,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2、发展目标:市级以扶持发展高职院校和市属重点中等职业学校为主;县、区以发展中等职业教育为主,每个县区集中力量办好一所起骨干示范作用的县级职教中心。争取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年招生能力达到5万人,在校生规模达到15万人,中等职业教育招生与普通高中招生规模大体相当;高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占高等教育招生规模的50%以上。每年培训在职职工、下岗失业人员和农村劳动力12万人次,其中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8万人次;2020年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的比例达到30%以上。 
二、实施四项工程,完善一个机制,全力提升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和办学水平 (一)实施四项工程 
3、实施职业学校建设工程。各县区要根据高中段教育协调发展的目标,尽快制定完善包括发展定位、办学条件、实训基地、专业建设、师资队伍、经费保障等在内的职教中心建设发展总体规划和分步实施计划。加强县级职教中心建设。按照占地10万平方米以上,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实训设备价值1000万元以上,在校生规模达到3000人以上的标准规划建设县级职教中心。鼓励有条件的中等职业学校创建国家级发展改革示范学校,力争有4-5所学校列入国家1000所县级职教中心专项建设计划,5年内争创3-5所国家级中等职业学校改革与发展示范校;市直重点办好3-4所高等职业学院(技师学院),并争取列入国家100所示范性职业院校建设计划。 
4、实施公共实训基地建设及实训设备配备工程。(1)加强实训基地建设。实训基地建设实行统一规划、分级管理、政府统筹、社会参与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坚持教学与生产相结合、校内与校外相结合、实训与技能鉴定相结合的原则,根据全市职业院校专业特点,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提高使用效益,避免重复建设。支持校企共建实训基地,职业院校利用技术、土地和人力资源优势引企入校,共建共享,真正实现教室与车间、教师与技师(师傅)的零距离对接。根据我市产业结构调整方向,重点支持机械制造、机电技术应用、数控加工技术、电子技术应用、计算机及应用、汽车维修技术、建筑技术、服装设计与制作、护理、财经等专业的实训基地建设。市一级独立建设或依托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建设1处装备标准较高、资源共享的综合性实训基地。各县区重点建设1处满足本县区职业学校学生实训需要的资源共享、综合性、多功能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国家级、省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都必须结合骨干专业建设1—2个能满足本校师生实训需要的实训基地。(2)实施中等职业学校实训设备配备工程。从2010年起,市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围绕骨干专业和名牌重点专业对中等职业学校实训设备配备进行扶持,县区按照不低于1:1的比例拨付配套资金。 
5、实施“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工程。(1)建立职业院校师资补充机制。允许职业院校从非师范类大学毕业生以及企业、行业组织和社会符合条件的工程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队伍中,通过公开考聘进入职业学校担任专业课教师。同时,要根据省里的有关政策规定,加强职业院校教职工编制管理,逐步实现编制的动态管理、定期调整,不断优化职业院校的人力资源配置,使教师配备适应职业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2)调整职业院校教师结构。严格控制非教学人员进入职业院校,积极调整职业院校教师队伍结构,将富余的文化课教师调至其他学校。(3)推行“特岗、特聘和特邀”制度。支持职业院校面向社会聘用工程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担任兼职教师,加大从企事业单位和社会聘请特聘教师和兼职教师的力度,市财政每年列出专项经费用于支付特聘教师、兼职教师的工资,各学校根据紧缺专业师资需求提出特聘计划,经市人事、教育、财政等部门审核后,根据批准的特聘专业和人数下拨经费。(4)认真实施“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完善“双师型”教师成长机制,加大专业课教师、实习指导教师培训力度,强化对重点骨干专业在职教师的培训,每个骨干示范专业每年至少培训2人以上,用3年时间,将专业教师培训一遍。职业院校要制定鼓励教师参加国家级、省级、市级提高培训以及国外培训的措施。全市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占专业课教师的比例不低于70%。(5)落实专业课、实习指导教师企业实践制度。职业院校要加强与企业的合作,每年至少有一个月以上时间到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进行实践锻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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